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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双向奔赴”新通道——博望区法院与溧水区法院签订司法协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4-07-22 10:44:51 打印 字号: | |

7月19日,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和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举行司法协作协议签约仪式。签约仪式在溧水区法院举行。博望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运武和溧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晔代表两地法院签订《溧博法院司法协作机制协议》,架起了两地跨省域司法协作的桥梁,开启了两地法院“双向奔赴”新通道。

《协议》以构建多层次、常态化司法协作机制,统筹推动两地法院优势互补、信息互通、工作互动,不断提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力水平,推动溧水-博望跨界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协作目标,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权益、助推法治政府等重点领域,在跨域诉讼、矛盾纠纷化解、审判执行协作、人才队伍建设、法院文化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层次的协作和交流。

溧水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晔表示,“水秀山青相接,苏韵皖风交融。”此次苏皖两家法院共同会签《溧博法院司法协作机制的协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是两地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服务大局、能动司法的生动实践。并从“聚焦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用好跨域司法协作新机制;聚焦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共同助推区域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聚焦互鉴互学、共建共促,共同促进法院队伍文化协同发展新提升”三个方面就如何推进两地法院司法协作提出了协作倡议。

博望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运武表示,博望区地处长三角经济圈和南京一小时都市圈内,与江苏江宁、溧水、高淳三区接壤,与溧水区相距仅30公里,山水相依、地域相近、人文相通、经济相融,具有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天然优势。司法协作协议立足溧水与博望之间的地缘、情缘和发展机缘优势,既是两家法院之间搭建起沟通的桥梁也是司法服务保障两地协同发展、建设的历史使命和政治担当。

博望区法院将以此次会签为契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协同理念。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树牢协作理念、完善配套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共同唱好服务保障溧博两地协同发展的大合唱;二是高效协同凝聚合力,共同深化服务大局新模式。紧盯跨区域、跨领域创新融合需要,共同研究解决司法协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审判质效提升,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坚持优势互补,落实司法协作机制协议具体举措。巩固合作平台,加强各个层面、各个条线的沟通衔接、努力建设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的法治共同体,实现执法办案质效的双赢多赢共赢,切实推进司法协作机制落地见效,跑出协作“新速度”。

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两地法院围绕框架协议深入交流,一致表示将积极按照协议开展工作,不断拓展两地司法协作路径,携手绘就司法协作“同心圆”,为溧博一体化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

 

责任编辑: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