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46号)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全国模范法院候选对象予以公示:
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
2012年10月29日,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设立,共核定编制46人,现有在编干警40名,其中35周岁以下的年轻干警13人,本科以上学历38人。近年来,该院大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所赋予的职责,围绕“五院建设”工作思路,瞄准“三个一流”工作目标,奋力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该院审判质效持续走在全省法院前列、位居全市法院第一,2023年综合考核位列全省基层法院第5名,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安徽省涉军维权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安徽省文明单位等。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等一批典型,累计百余名干警获得省市表彰。
公示时间自6月24日至6月28日。
公示监督电话:0555—2370926。
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