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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发布时间:2024-06-24 08:40:35 打印 字号: |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46)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全国模范法院候选对象予以公示:

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

20121029日,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设立,共核定编制46人,现有在编干警40名,其中35周岁以下的年轻干警13人,本科以上学历38人。近年来,该院大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所赋予的职责,围绕“五院建设”工作思路,瞄准“三个一流”工作目标,奋力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该院审判质效持续走在全省法院前列、位居全市法院第一,2023年综合考核位列全省基层法院第5名,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安徽省涉军维权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安徽省文明单位等。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等一批典型,累计百余名干警获得省市表彰。

公示时间自624日至628日。

公示监督电话:05552370926

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

                       202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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