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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庭审 “最优化”办案 宁博共享法庭审理首个江宁案件
  发布时间:2023-12-22 16:20:57 打印 字号: | |

“现在开庭。”12月21日下午,江宁区法院—博望区法院“共享法庭”(以下简称“宁博共享法庭”),一记清脆响亮的法槌声落下,一场跨省庭审正式开始。原来这是在宁博共享法庭首次审理江宁区法院的案件,该案由江宁区人民法院横溪法庭庭长陈小芳法官审理。

这是一起劳务纠纷案件,去年4月,黄某某在江宁区某地进行工程施工时,不慎从高处跌落,经鉴定被评定为10级伤残,于是向建设方和施工方企业要求赔偿。但经过多次协商,双方都无法在事故责任认定以及赔偿金额方面达成一致,黄某某遂向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双方当事人中都有马鞍山人,为了能够方便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高质高效妥善处理好本案,江宁区人民法院决定将庭审地点设在位于宁马新型功能区的宁博共享法庭。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审理,虽然双方当事人当庭并没有达成和解意向,但陈小芳法官认为还要努力下,遂与博望区法院法官吴水根商量后,安排双方当事人一起在共享法庭内的董乡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最终在两地法院法官细致工作、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并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一是方便当事人诉讼,二是有利于矛盾的调处。”陈小芳说,依托宁博共享法庭,加强了两地法院的协调联动,由两边法官共同参与案件的处理,借助了各方优势,使释法、释理、释情更加充分有力,更加有利于消除当事人的疑惑,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相信今后,两地法院会依托共享法庭开展更深层次的协作,共同推进宁博共享法庭实效化。

博望区地处皖苏边界,周边城市有着人文相近、历史相通等共性,两地居民交往频繁、交流密切。江宁区法院与博望区法院联手创建“共享法庭”,正是满足了人民群众“家门口”的司法需求,也为两地法院实现司法协作和信息共建共享,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平台。

在未来的工作中,两地法院将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宁博共享法庭为依托,用更饱满的热情、更昂扬的斗志付诸行动,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共同展现司法新作为。




 
责任编辑:博法